就业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党中央始终把就业工程放在国家管理的重要位置。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模式”,为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模式”被列入今年《政府活动报告》,作为实现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的关键。劳动者既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发展成果的分享者。当工人有稳定的工作时,他们就有了收入来源,有能力消费。消费带动生产和投资的扩张和精细化,形成“就业-收入-消费-投资”的良性循环。从这个角度来看,就业既关系到经济发展,也关系到国民生活。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模式把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结合起来,在发展过程中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 “十五五”期间,全国就业压力总体依然存在。与此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特别是技术迭代加速,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领域就业需求快速增长。但合适人才供给不足,新兴产业岗位技能与就业需求不匹配的现象仍将持续一段时间。新形势下,要通过面向未来的政策设计、提供适宜的服务,形成充分高质量就业的良好生态,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模式。商业实体主要是创造和提供就业机会的实体。第一个构建有利于就业的发展模式的挑战是培育、保护和服务广泛的商业实体。服务业的主体是服务就业,创造就业“接收者”。这就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就业、解决企业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同时,重点支持企业稳定和扩大就业,建立帮扶企业稳定就业常态化机制,落实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失业保险报销、就业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当经营主体扎根得越深、发展得越快,自然就会创造更多的劳动力需求,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促进充分高质量就业。技术进步不会停止。确保工人不被在这个不断变化的时代,要落后,关键是对人才进行投资并不断提高员工的技能。比如,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等新生产力领域,因地制宜优先培养,推广“产业教育考核”、“订单式”、“项目式”等培养模式,加快培养复合型技能型人才。随着越来越多的工作者变得多学科,从被动等待被选中转向主动创造价值,技术基本上将不再是替代品,而是促进者。此外,要让全体劳动者有安全感、有动力,必须加强高质量就业政策供给,构建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强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保障。要准确理解什么是有利于就业的发展模式,我们必须始终把就业放在发展首位,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高质量就业和充分就业的基础。如果每个人都有工作,有动力的人就能通过努力工作实现自己的价值。如果技术进步带来的不再是“失业恐惧”而是“增长机会”,“人”日益成为衡量治理方向和成效的标准,就业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注入持久动力,中国式现代化将改善人民生活。 (中国经济网专栏作家乔瑞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理论评论频道接受投稿。原创评论和理论文章可发送至cepl#ce.cn(#替换为@)。更多信息请参见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文。
(编辑:张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