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春江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春江先生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2025年11月28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陕西省第十四届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受理陈春江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违反了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机关官员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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